三、安全规定
1、井下钻探施工前,必须了解工程的设计目的、施工方案和工程量,严格按作业规程施工。
2、无风地点打钻必须安设局部通风机或采用导风筒通风,在打钻过程中不准停风,并有可靠的风电闭锁装置。特殊情况停风时,必须按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》规定撤出施工地点的所有人员,并切断停风区域所有电源。
3、打钻时,必须加强原有的支护;改变支护方法,应制定安全措施,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施工。
4、钻进时要严格按照测量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、角度、孔深等施工,未经相关技术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动。
四、操作准备
1、下井前认真了解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的要求。
2、根据工作安排,准备、检查、带足本班所需的工具材料等。
3、设备的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(1)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,不得超长、超高、超重。并符合井下运输的有关规定。拆下的螺钉等零件,要用有盖的箱子装好。容易丢失的零件,由钻工自带,不得装车。
(2)运送超长管材时,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安全技术措施。
(3)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,要用绳子系牢,并要轻抬轻放,有专人统一指挥。起落行动一致。
4、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:
(1)安装前要检查、整修设备,并检查加固钻场及周围支架,防止冒顶片帮;清理各种脏物,挖好清水池和疏水沟。
(2)钻机立轴对准钻孔位置,摆正钻机架,用4个3吨以上导链拉住钻机并固定与两邦锚杆上。
(3)机身安放平稳,上紧低固螺丝。各种电气设备必须防爆,机械传动部分要安装防护栏、保护罩。
(4)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执行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》和有关规定。
(5)在上山施工斜孔时,需支设密集支柱,防止钻机下滑。
(6)准备好各种材料、配件、备用工具,摆放要整齐有序。
(7)调试钻机。检查钻机各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正常,开关启闭是否灵活可靠,各种零部件及钻具是否齐全、合格。发现不符合规定,必须进行处理或更换。
(8)施工前要具备自然泄水条件。